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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焊最基本的“十不焊”原则

发布时间:2015/11/23 20:16:36 | 发布人: | 浏览次数:

上海焊接烟尘净化器厂家提醒:电焊最基本的“十不焊”原则

1)非焊、割工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2)重点要害部门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,未落实安全措施的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3)不了解焊、割地点及周围情况(如该处是否能动用明火、有无易燃、易爆物品等)的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4)不了解焊、割件内部是否有易燃、易爆危险性的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5)盛装过易燃、易爆液体、气体的容器(如钢瓶、油箱、槽车、贮罐等),未经过彻底置换、清洗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6)用可燃材料(如塑料、软木等)作保温层、冷却层、隔音、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,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7)有压力或密封的导管、容器等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8)焊、割部位附近还有易燃、易爆物品,在未作清理、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9)未经消防、安全部门批准,在禁火区内,不能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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